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8543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土种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股本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根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
配利润为24,571,636.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036,717.3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8,076,941.66 元(其中股改前增资溢价及留存收益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6,996,941.66 元,股改后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080,000.0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
公告编号:2019-031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135746 股,无需纳税;以股改前增资溢价及留存收益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864254 股,需要纳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公告编号:2019-031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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