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电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中钢电商资讯
2023-08-02 1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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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2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8537 证券简称:中钢电商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钢银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中钢银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钢银通电子商务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金天安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金翔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0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 5 月 18 日中钢电商、子公司上海中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钢供应链”)与华瑞银行签订《关于中钢电商平台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同日,中钢供应链与华瑞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由华瑞银行向挂牌公司所运营之钢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中钢在线”注册的买家用户提供融资,由中钢供应链向华瑞银行为买家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余

额最高不超过 3.75 亿。合同到期后,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两次续签合同。对于上述事项,挂牌公司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钢电商累计提供担保 2490 笔,根据规

则要求,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其中 15 笔合同达到净资产 10%,还需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从担保余额来看,2020 年 5 月 18 日起

所签订的合同,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26,833,314.57 元,占 2019 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5%,上述事项未在临时报告、2020 年半年报及年报中披露。2021年4月30日起所签订的合同,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36,753,157.35元,占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45%,上述事项亦未在临时报告、2021 年

半年报及年报中披露。2022 年 6 月 27 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时,其担保余额为 90.556.794.01 元,占 2021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190.37%,亦未在临时报告 2022 年半年报中披露。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66,217.919.80 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未在

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期间内,担保日最高余额为 158.323.451.70 元(2022 年 5

月 9 日),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32.84%。



中钢电商未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上述担保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九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第九十二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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