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6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8530 证券简称:生和堂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
公告编号:2019-003
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因关联董事陆伟、王志鹏、王明刚回避表决,审议本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陆伟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299号高山花园*栋***
2.自然人
姓名:王志鹏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金朗社区居委会山湖雅苑三街**号
3.自然人
姓名:王明刚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栋***号房
(二)关联关系
陆伟为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10,883,644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33.26%),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王志鹏为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6,247,5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9.09%),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王明刚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205,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6.74%),担任公司董事和销售总监。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3项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相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属于关
公告编号:2019-003
联方支持公司发展,不涉及定价,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保证担保是为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支持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上述关联交易增强了公司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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