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5
证券代码: 838530 证券简称: 生和堂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
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3项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及其配偶唐惠芳、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陆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4,623,75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
28.26%),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志鹏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123,75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9.09%),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明刚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102,5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6.74%),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惠芳为公司股东陆伟的配偶。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借款暨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因审议本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陆伟、王志鹏、王明刚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陆伟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园 个人 -
城3栋9E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金
王志鹏 朗社区居委会山湖雅苑 个人 -
雅湾三街26号
王明刚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 个人 -
号10栋601号房
唐惠芳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高山 个人 -
花园1栋11A
(二)关联关系
陆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4,623,75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
28.26%),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王志鹏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123,75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9.09%),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王明刚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102,5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6.74%),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唐惠芳为公司股东陆伟的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等需要,期限为1年。由公司股东及董事长陆伟、股东及董事王志鹏、股东及董事王明刚为此借款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因公司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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