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略智汇”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公司自2017年1月以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7月28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元。
2017年7月28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经公司确定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8月1日(含当日)
至2017年8月9日(含当日),将认购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2017年9月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职业字[2017]15950号《验资
报告》对认购对象缴纳的股款进行了验证。截至2017年8月10日止,公司已收
到王赟认缴股款人民币3,300,000.00元,其中:股本3,000,000.00元,资本公
积300,000.00元。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
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6282号),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认购对象已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330.00万元缴纳至《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
户 名: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
账 号:5001012200086749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提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3,3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利息4,527.95元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使用金额(元)
1、补充流动资金 0.00
2、对子公司投入 3,281,258.01
其中:采购商品、服务等支出 3,200,030.00
日常报销等其他支出 81,228.01
合计: 3,281,258.01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3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
利息4,527.95元尚未使用完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