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恒略智汇资讯
2018-02-13 16: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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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主办券商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编:200040



电话: (8621)22169999 传真:(8621)22167124



二〇一六年七月



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与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会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推荐报告》的修改和补充,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和《推荐报告》(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报告期内规模较小,收入及净利润大幅波动,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1)请公司分析并补充披露报告期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请公司补充披露并对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补充分析,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研发能力、行业空间、公司的后续市场开发能力、市场前景、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期后合同签订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取现金流能力等期后财务指标分析、结合期后财务数据的主要财务指标趋势分析、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现金获取能力分析等。(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请主办券商说明推荐理由。



【回复】



(1)请公司分析并补充披露报告期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1、报告期收入及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指标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08.18 652.25 54.57%



净利润(万元) 106.78 19.84 438.2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54.57%,主要原因系:



(1)2015年公司延续了部分2014年承做的项目,如与宁波利富置业有限



公司合作的姜山项目;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团队建设、品牌建设、项目运作经验逐渐成熟,2015 年度公司承做了更大规模的项目,如与浙江昌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合作的围海海洲一品花园;



(2)2015年度公司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了宁波恒策,完成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了舟山优房,公司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增加了公司在宁波及舟山市场的品牌影响度及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了438.21%,主要原因系:



(1)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经营模式转变使得代理成本降低,项目团队综合水平提高降低了项目运营成本,使得主营业务的总体毛利率大幅提高,净利润相对增加;



(2)规模效应。期间费用保持稳定,公司2014 年度及2015年度期间费用



总额分别为 123.66 万元和 209.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96%和



20.82%,比重略有上升但变动不明显,公司规模扩大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规模效应显现。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三、报告期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三)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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