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0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8527 证券简称:恒略智汇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委托贷款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贷款展期概述
(一)委托贷款展期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1日,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00,000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十五。
鉴于还款期限前公司与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关的沟通与协调,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需要现金流发展公司业务,在公司与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同意对于总金额为3,000,000元的委托贷款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期限:六个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委托贷款申请展期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薛鹏程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35、37号(2-34)
法定代表人:徐国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维护,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日用品、办公设备、文具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服装、渔具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 委托贷款展期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宁波荣春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00,000元,展期期限:六个月,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十五。
四、 委托贷款展期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展期业务,适度提高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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