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忆: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ST恒忆资讯
2018-10-30 19:32: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0-30


公告编号:2018-118
证券代码:838525 证券简称:ST恒忆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0月2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7年9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何万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林鸿福、李锦花、林宏昶、林朝民、卢玉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林鸿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何万龙与被告林鸿福、李锦花、林宏昶、卢玉萍、ST恒忆民间借贷纠

公告编号:2018-118
纷。

本案原定于2018年2月5日开庭,但被告林鸿福描述本案至今尚未开庭。(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林鸿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整;
2、判令被告林鸿福以300,000.00为基数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5月27日起至实
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的标准计算;
3、判令被告林鸿福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90,000.00元整;
4、判令其他被告就1、2、3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但本次诉讼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涉诉事项较多、资金周转紧张,本次诉讼将进一步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将开展对外担保、涉诉等事项进行自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上述诉讼事项公司未进行披露,而且公司目前涉诉事项较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着从严信息披露的原则,对该诉讼事项进行披露。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118
(一)何万龙的《民事起诉状》;
(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