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8519 证券简称:同力达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章第二百〇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 第十一章第二百〇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披露定 场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
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
做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
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
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2-009
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
的权益提供保护,但已获同意到境内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被强制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
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
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
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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