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亮光电:2017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弘亮光电资讯
2017-10-31 18: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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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8510 证券简称:弘亮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3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42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280000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84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440000股,需要纳税)。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831,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9,790,87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1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11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11月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17-032



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11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3,081,000 77.72 10,072,370 23,153,370 77.72



无限售流通股 3,750,000 22.28 2,887,500 6,637,500 22.28



总股本 16,831,000 100.00 12,959,870 29,790,87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9,790,87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4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区芙蓉五路西2号厂房2楼东面会议室



联系人:马翠侠



电话:0755-27252807



传真:0755-817606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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