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0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沃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或者履行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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