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唯众传媒资讯
201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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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08

关于上海唯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上海唯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上海唯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及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质控部门以反馈要求撰写了反馈督查报告。涉及需要补充附件加以说明的,已补充附件;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公司将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栏目名称列示金额及其占比;(2)请公司结合盈利模式补充分析披露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时点;(3)请公司补充分析披露商业服务活动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说明具体的业务流程,商业服务活动的收入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4)应收账款中部分款项性质为推广服务及广告,请公司解释说明该类款项的业务背景,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说明公司的商业服务活动收入、推广及广告服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 请公司将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栏目名称列示金额及其占比;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栏目名称列式金额及其占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相关内容将另行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 请公司结合盈利模式补充分析披露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时点;

公司盈利模式如下所述:

1)受托制作模式:对于栏目类产品,公司根据市场调研以及节目需求导向,向电视台等播出平台提出议案,平台确认提案后,与公司签订栏目制作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采购相关制作资源,制作完成并经过内部审片后,提交播出平台审片;播出平台审片完成后播出栏目,向公司支付制作费。报告期内,节目受托制作是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制作出品的栏目有:由央视综合频道提供制作经费,由公司承制的《开讲啦》;由山东卫视提供制作经费,由公司承制的《我是先生》等。对于商业服务活动类产品,公司根据客户提出的定制需求为其制作个性化视频节目及相关现场活动,公司通常不享有此类产品的版权,仅通过提供创意制作服务取得一次性销售收入,客户采用预付、分阶段付款等方式支付制作费。

报告期内公司制作的商业服务活动主要有:诚信论坛、汇丰2015地产论坛广州站等。

受托制作模式下的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时点如下:1)电视栏目:电视栏目在公司拍摄完成后,将存放节目的媒介移交给客户,并取得签收单或确认单时确认销售收入;2)论坛等线下活动:在论坛等线下活动实际举行或开展之日确认销售收入;3)节目特殊形式的广告:节目获得广告发布机构特殊形式广告销售权利、植入性广告,待广告发布并经合同双方(指公司与广告发布商)核实后确认销售收入。

2)合作经营模式:栏目制作完毕,交由电视台等播出平台播出后,不向其收取制作费,而是由公司提供节目内容、播出平台(或其运营方)提供播放时段的方式进行合作,由公司与播出平台共担风险,联合投资,共同广告招商,售出栏目相关广告资源,收取的广告费按合同约定比例进行分成。共同经营制作的主要栏目有:由央视综合频道和公司共同投资,共享利益,共同制作的《青年中国说》等。

合作经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时点如下:节目特殊形式的广告:节目获得广告发布机构特殊形式广告销售权利、植入性广告,待广告发布并经合同双方(指公司与电视台或平台发布商)核实后确认销售收入。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章、公司业务”之“五、公司商业模式”中补充披露。

(3)请公司补充分析披露商业服务活动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说明具体的业务流程,商业服务活动的收入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1)商业服务活动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栏目和商业服务活动。其中,商业服务活动是指,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视频节目及相关现场活动,以传播客户文化信息、呈现品牌的内涵及诉求,达到品牌推广效果。公司接受品牌客户的委托,提供内容创意策划、拍摄制作等专业化技术服务以及整合各类内容创作要素、寻找适当播出平台等服务。公司受托承制的商业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宣传片、定制节目、定制线下活动等。其中商业服务活动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低,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为6.91%和1.76%。

栏目和商业服务活动两类产品的主要区别具体如下:

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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