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格蕾特资讯
2022-04-22 16: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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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关于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
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格蕾特”,证券代码:838484,以下简
称“格蕾特”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规范活
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
安排,并根据公司自查和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开展2021年度公司治理方面
的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一、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内控控制制度等文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了《公司章
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
理制度》、《现金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公司
未单独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但公司已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五章保密措施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作出过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在内
部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形。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资料等文件, 挂牌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董

事会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0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0人。公司监事会共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其中3人担任董事。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 否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未设置以下机构或人员:

事项 是或否

审计委员会 否

提名委员会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否

战略发展委员会 否

内部审计部门或配置相关人员 否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机构设置健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 否

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 否

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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