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5
东莞证券
关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电气”、“公司”)自 2018 年 6
月起不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期间,凤凰电气存在主要业务陷入停顿、重大债务违约、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涉及多笔重大诉讼、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多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重大事项,对上述事项,凤凰电气至今未进行信息披露。其中,2019 年 10 月,因未按期归还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农商行”)的 1,80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被泗阳农商行提起诉讼,案件涉及债务金额 1,954.33 万元,占凤凰电气 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7%。
凤凰电气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郑洪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对凤凰电气、郑洪蛟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本次受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凤凰电气于 2020 年 6 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泗阳县人民法院为凤凰电气
指定了管理人,负责凤凰电气相关事务,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郑洪蛟已无法履职。公司目前无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凤凰电气、时任董事长郑洪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惩戒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凤凰电气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未来存在破产财产被出售、分配,主体被注销等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已经停滞,人员均已遣散。泗阳县人民法院已就破产清算事项为凤凰电气指定管理人,负责企业相关事务。目前,凤凰电气已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分别就凤凰电气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产、主要业务
陷入停顿、破产清算、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等重大风险事项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将积极与凤凰电气管理人展开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15 号)。
东莞证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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