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1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8470 证券简称:斯维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 9:00-11:00 。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2-00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70 斯维尔 2022 年 4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方立、沈攀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 B 座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
况予以汇报 。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
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1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
具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22-009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提交审
议。
(五)审议《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06)。
(六)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度报告
摘要予以汇报。
(七)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
报。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九)审议《关于提名郑为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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