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4
公告编号:2017-028
证券代码:838459 证券简称:东方同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7月28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日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8
审议通过《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抚顺宏图石化有
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9月8日,
借款年利率为 5.7%。抚顺宏图石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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