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序言......6
第二节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7
一、财务顾问承诺......7
二、财务顾问声明......7
第三节财务顾问意见......9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9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 录......9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3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 的方式......14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4 七、收购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14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5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影响......15 十、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5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 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16十二、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17十三、相关中介机构与收购人、公众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 联关系......18 十四、财务顾问意见......18 释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蜀旺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众公司/公司/蜀旺能源/ 指 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太一新能源 指 蜀旺能源的子公司四川太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
收购人 指 陈青
一致行动人 指 陈骏
转让方、交易对方 指 陈果
收购人陈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陈果持有的
蜀旺能源2,495,25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20%。收购完成后,陈青将持有蜀旺能源
本次收购 指 11,507,75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25%;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陈青在公司
中拥有可控制的股份将达到12,506,25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61.13%,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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