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洋股份:董事任命公告
立洋股份资讯
2020-12-25 16: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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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5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年 12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方晓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
屈军毅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原董事向心群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提名方晓晖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方晓晖,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宝菱同利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主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深圳达沃斯光电有限公
司,任职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入职公司财务部,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0-045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免是正常的董事会成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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