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 8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方晓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自 2020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屈军
毅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方晓晖女士为公司原财务总监,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着力公司发展,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公司总经理秦胜妍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聘任方晓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方晓晖,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宝菱同利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主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深圳达沃斯光电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入职公司财务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公告编号:2020-022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方晓晖女士长期从事财务相关工作,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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