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8445 证券简称:盛天传媒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盛天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盛天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
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的时任董事长郭丹女士、董事会秘书张洁女士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 公告编号:2017-034
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郭丹女士、董事会秘书张洁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盛天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