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8437 证券简称:骅盛车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动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舞蹈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不动产抵押的议案》,将公司名下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巷路 186 号的不动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不动产权证号: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3102289 号,房屋建筑面积 31538.1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26667.30 平方米。
因公司房屋建筑面积由31538.18平方米变更为31572.72平方米,故需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近日,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3111989 号,房屋建筑面积 31572.7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26667.30 平方米。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抵押金额不变,为
7628.24 万元;抵押期限不变,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2029 年 6 月
10 日。具体内容以新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1-027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动产抵押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抵押的必要性及影响
上述抵押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稳定运营,抵押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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