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隆咨询: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昌隆咨询资讯
2019-03-22 18: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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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2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8423 证券简称:昌隆咨询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昌隆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目前新三板股票流动性较差,公司自挂牌以来未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加之公司业务以房地产行业为主,近几年地产形势明显下降,公司经营环境较为严峻,故根据目前公司的发展现状,为配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挂牌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从保护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该股



公告编号:2019-002

份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人:许婷婷



联系方式:0531-55701902



特此公告。



山东昌隆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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