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黎明: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新黎明资讯
2018-03-15 15: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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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838421 证券简称:新黎明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 3月 30日 9时 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 3月 30日 11时 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 3月 23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



的《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 3月30日:上午8:00~9:30



(三)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5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勇



2、联系电话:13801547999



3、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5号董秘办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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