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证券代码:838421 证券简称:新黎明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自然人全珠、蒲东荣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新黎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 1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全珠认缴出资人民币5,8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29%,自然人蒲东荣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2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104条,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根据《公司章程》第 40 条,公司投资(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8,684.27万元,2015年总资产
的10%为2,868.43万元。本次交易标的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10%,所以,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1日完成该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新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拓展了新的领域,如:研发、生产、销售:工业设备、通讯系统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子零部件、医疗器械、金属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扩大了公司的规模和经营范围,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对业绩将带来显着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
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姓名:全珠
交易对手方性别:男
交易对手方国籍:中国
交易对手方住所:浙江.乐清
交易对手方姓名:蒲东荣
交易对手方性别:男
交易对手方国籍:中国
交易对手方住所:四川.通江
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新黎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蒲东荣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工业设备、通讯系统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子零部件、医疗器械、金属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200,000.00 51%
全珠 人民币 5,800,000.00 29%
蒲东荣 人民币 4,000,000.00 20%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在做精做强防爆电器主业的同时,引才引资开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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