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公告编号:2016-004
证券代码:838421 证券简称:新黎明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因市场业务承前启后的必然结果,涉及往来款
17,822,126.04元,非商品、服务的销售或采购,对公司市场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有促进作用,预计12个月左右能够完全杜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振晓为关联方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6-004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由于出席董事数和表决通过董事数均已过半,因此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新黎明防爆电器 乐清市柳市镇 有限责任公司 郑振晓
有限公司 环城东路2号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振晓为关联方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1-6月份公司与关联方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因市场业务承前启后的必然结果,涉及往来款17,822,126.04元,非商品、服务的销售或采购。以上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以上偶发性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公告编号:2016-004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关联方的往来款不需要公司支付任何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经营,对公司市场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有促进作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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