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黎明:公开转让说明书
新黎明资讯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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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6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六月

I

挂牌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充分关注: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矿、天然气等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环境及配套厂区以及公安、消防、铁路、港口、场馆等领域。

总体来看,公司下游客户中周期性行业企业的占比较高,其对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的需求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间关系较为密切。因此,防爆电器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水平等也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型特征。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防爆电器行业已经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方面行业内重点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一些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型企业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经济效益不高、发展滞缓。近年来行业产能的扩张、原有企业的成长和新进入者使防爆电器生产企业面临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是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设备,对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要求很高。虽然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多年来产品质量稳定,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公司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对象是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公司给予对方的收款期较长,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2014年和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6,321.87万元、10,197.11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3次、3.10次。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未出现不利变化。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恶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一定影响。

五、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支由核心技术人员带头、创新能力强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的核心技术均由公司的研发人员在多年的技术经验基础之上研发获得,虽然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并不依赖某个研发人员,但公司的产品创新目前仍然依赖于公司的人才队伍,并且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未来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核心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振晓直接持有公司5,721万股股份,对公司控制权达到为67.17%。

虽然公司已建立起一整套公司治理制度,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等实施不当控制,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风险。

七、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2425),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公司享受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公司未来在高新证书到期后无法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现有的税收优惠将会取消,从而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影响公司利润的风险。

八、经营资产和土地抵押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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