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8420 证券简称:好与佳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福建好与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好与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爱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要求,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3)和《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全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京会兴审字第09000033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2,035.42元,期初未分配利润3,673,015.8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364,847.73元,资本公积为 5,904,435.35元,盈余公积为
818,316.41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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