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景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优景科技资讯
2022-04-28 16: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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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3:00。

视频投票方式时间:与现场会议时间同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15 优景科技 2022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
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四)审议《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五)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8)。
(六)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进行转增股本,在 条件合适时再由董事会依法决策分红事宜。
(七)审议《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 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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