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406 证券简称:肯立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0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肯立科技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肯立科技股份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规范严谨原则: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
(二)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 诚信自律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四) 量入为出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 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 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 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 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政府监管部门;
(五)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
(四)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信息;
(五)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 股东大会;
(三) 公司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共媒体;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邮寄资料;
(六) 电话咨询;
(七) 广告;
(八) 现场参观;
(九) 其他方式。
第八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可以设立相关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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