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立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肯立科技资讯
2020-04-27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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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406 证券简称: 肯立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肯立科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肯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 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统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订本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087.84 万元人民币。 3087.84 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
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
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工程师、市场总监。 工程师、市场总监或其他董事会
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通讯设备、电子通讯系统、 围为:微波集成电路、电子元器微波单片集成电路研发;计算机 件、电子产品、通信系统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计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生
算机软件设计、开发服务;计算 产、销售及维护服务;系统集成、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依法 网络工程、电子系统的设计、开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发、施工,以上项目的技术咨询、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工程安装
调试和设备的安装调试。(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
为 3087.84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为 3087.84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全部由发起人按原比例以经审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
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南京 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肯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折 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
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 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
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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