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23 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23 次审议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议。
二、审议意见
(一)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业绩下滑。(1)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但报告期前亏损、报告期后业绩大幅下滑。(2)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源于 2014、2015 年报批的核电站,2016-2018 年无新批建核电站。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周期、核电站批建情况、参与客户招投标情况、发行人组织生产至确认收入的平均周期等因素,说明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2)如存在,充分揭示业绩下滑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审慎发表核查意见。
2.关于合作研发。(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合作研发项目的差旅费等费用支出情况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是否通过合作研发项目输送利益,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或其他违规取得商业机会的情况,并发表意见。
3.关于产能利用率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防火封堵材料的具体构成、日产能力等详细说明并披露:(1)2019 年购入两套防火封堵材料生产设备却无法同时运行,使两套设备每年仅能发挥一半的产能相关决策的合理性。(2)设计募投项目时,未充分考虑通过改善生产空间、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运行效率,从而释放已有产能的合理性。(3)结合 2023 年营业收入新的预测情况,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安排进行完善。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 2020 年
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54 亿元、1.72 亿元、1.81 亿元,增长
率为 129.15%、11.60%及 5.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的净利润为 5,040.86 万元、5,190.76 万元、4,565.50 万元,增长率为234.44%、2.97%及-12.05%,2020 年营业收入、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大幅度增长。(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中核集团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发行人2020 年营业收入、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对中核集团的销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对中核集团是否存在依赖,从中核集团获取订单的合规性。(3)补充说明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原因、方式、研发成果归属、费用承担
及相关费用标准是否合理等。(4)结合福清核电站 5/6 机组、连云港田湾 5/6 机组、卡拉奇 K2K3 机组封堵和国和一号工程公开招标或竞谈文件中相关指标设置和打分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因为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科研合作关系而获得中标或竞谈优势。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
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276.50 万元、21,768.58 万元及 25,750.35 万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86.99 万元、18,943.30 万元和22,378.15 万元,增长较快,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3.96%、110.25%、123.49%,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50%、74.93%和 64.64%,占
比较高。(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山江科技货款
667.14 万元,经多次催收均未支付货款,该应收账款已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经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发行人已收到强制执行款项 63.50 万元。(3)发行人于 2017 年确认对上海倍安的应收款项1,600.00 万元,收到上海倍安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工程款 523.00万元,发行人针对剩余款项提起诉讼,该案仍在审理中。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流动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山江科技、上海倍安等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发行人资产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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