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6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代码:838393 证券简称:慧点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204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8-046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慧点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何雄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再次发生以上行为。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和治理违规事项,公司诚恳的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今后将更加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6
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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