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38393 证券简称:慧点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15年9月18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 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要求
其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销售产品、商品;
(二) 购买除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外的其他资产或销售除产品、商品以外
的其他资产;
(三)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四) 提供财务资助;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债务重组;
(十)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二)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三)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四)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五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关联交易的
价格应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格。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
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三章 关联人
第七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 与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本制度第九条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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