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选举刘世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该事项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刘世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该事项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
公告编号:2024-07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罗晓东先生、王静先生、熊志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事项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熊志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该事项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邱玲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事项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晓章、邵振安、宁艳丽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