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孚转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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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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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8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并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方式、程序及其从业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
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介客观、真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 安 徽 德 孚 转 向 系 统 股 份 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4]0011001982)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1981),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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