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8371 证券简称:红石阳光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由于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无法在2018年8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中原证券2018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石阳光”,证券代码“838371”)自2018年9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故公司股票将处于暂停转让状态。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公告编号:2018-022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