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永发医用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江苏永发医用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医用”)于2016年4月16日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东吴证券推荐,公司于2016年8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永发医用,证券代码:838367。
2017年1月6日东吴证券与永发医用签署了新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在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及《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与此同时,永发医用积极、认真配合东吴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对主办券商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够及时落实,并严格按照《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
根据永发医用战略发展需要,经东吴证券与永发医用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苏永发医用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向永发医用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东吴证券声明:东吴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