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分医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8-013]
空分医用资讯
2018-04-16 17: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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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6

证券代码:838360 证券简称:空分医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四川空分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空分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介上、以规范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机构,公司董事会秘



书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信息披露职责。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六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



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二)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 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



数量;



(四) 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



情况;



(五) 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七) 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



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八) 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



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第七条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报价日



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向推荐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露: (一) 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 审计报告;



(三)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



审核意见;



(五) 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



据的电子文件;



(六) 推荐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二) 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 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 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



情况;



(五) 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七) 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



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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