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关于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烯股份”或“辅导对象” )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甬兴证券” )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 《浙江钰
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以下简称 “ 《辅导协
议》 ”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 (保荐代表人)、赵江宁(保荐代表人)、 王思
青、钟霖佳、宋楠、蔡嘉琪、崔金樱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阶段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王哲彬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2 月离职,
因此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为了保证辅导工作质量,甬兴证券增加崔金樱为钰
烯股份辅导小组成员。
上述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
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锦
天城”或“律师”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或
“会计师” ) 。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甬兴证券与钰烯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 报送
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宁波证监局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同意备案并出具了确认辅
导备案日期的通知。第二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 采取现场
沟通、问题答疑、督促学习等多种方式,从公司股权结构、业务经营、法人治理、
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或委派代表)。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欧曙辉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练宗源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3 梁云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4 万励 董事、副总经理
5 周龙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 欧如杰 董事
7 柯碧灵 董事
8 董向阳 独立董事
9 徐新林 独立董事
10 李瑛 独立董事
11 方永松 监事
12 齐云 监事
13 羿红 监事
14 刘严强 副总经理
15 戴慰慰 副总经理
本辅导期间,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
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
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银行流水核查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开展核查工作,检查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控制是否健全有
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资金的异常流转和波动、资金往来与生产经营匹配
性以及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等
情形。
2、2022 年末存货监盘
2023 年 1 月 4 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会同会计师对公司位于象山县新桥镇
及城东工业园区的仓库进行了 2022 年末存货的实地监盘工作;2023 年 1 月 11
日,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通过视频方式会同会计师对公司位于美国休斯敦的仓库进
行了 2022 年末存货的监盘工作。 辅导小组检查公司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及盘点表,
关注固定资产的存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已报废未核销、闲置和尚未入账的固定
资产;检查期末公司存货盘点计划及存货盘点表,核查公司期末存货的真实性、
完整性,并观察存货的状况。
3、银行账户函证核查
2023 年 3 月起,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对钰烯股份 2020-2022 年度银行账户情
况执行了银行函证程序,收集、整理并归纳银行函证回函,核查所有银行账户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核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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