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8355 证券简称:锐驰高科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锐驰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锐驰高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告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叶剑飞、侯婕。现由于公司会议时间与叶剑飞律师时间相冲突,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原经办律师叶剑飞变更为马瑶,侯婕不变。
本次变更经办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的变更。
本次变更属于合理性变更,不会对此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锐驰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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