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4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38351 证券简称:贝克诺斯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贝克诺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余天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627,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公告编号:2021-03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最终的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取得借款,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本次拟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最终的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取得借款,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本次拟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申请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最终的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取得借款,拟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本次拟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最终的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取得借款,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本次拟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
公告编号:2021-031
算,最终的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取得借款,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本次拟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627,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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