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4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8347 证券简称:金鼎光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813613723
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盛峰、罗水金、张
承诺主体名称
亮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36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36个月期满日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盛峰、罗水金、张亮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其他股东,其中张盛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代理董秘,罗水金任公司董事,张亮任公司董事。
承诺内容: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盛峰、罗水金、张亮、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本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黎永泉、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何晓虎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
3、回购请求方式:本次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5个工
作日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
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
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顺丰快递送至公司(以快递签
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上述期限
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
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中山市金细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张盛峰、罗水金、张亮及其指定的
第三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
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
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的,回购安排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股东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张盛峰、罗水金、张亮及其指定的第三
人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对股东黎
永泉(持股190万股)、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
限公司(持股120万股)、何晓虎(持股132万
股)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
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其他股东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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