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8347 证券简称:金鼎光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进行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时发现如下事项,下述事项发生时均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公司在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时发现下述问题,因而补充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补充召开董事会进行追认:
一、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循环贷款,2016年度,累计使用贷款额度为1,650.00万元。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银行的贷款余额为1,400.00万元,
公司董事王志涛、冯文海控制的“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最高余额153,180,000.00元内,为金鼎光学提供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的抵押担保;公司董事王志涛、公司董事王志涛之妻巴景 公告编号:2017-013
芹,在银行贷款最高余额105,000,000.00元内,为金鼎光学提供个人
保证。
2、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额度为300.00万元的授信贷款,股东中山
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盛峰、戈良辉、黎永泉、王志涛、冯文海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责任保证。
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信用额度为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公司授信额度账面余额为0。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于 2017年 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第五次会议。公司就上述事项予以补充披露。
因工作失误,造成上述事宜未及时披露。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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