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3
报告编号:2016-006
证券代码:838347 证券简称:金鼎光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戈良辉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拟聘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 报告编号:2016-006
机构,同时不再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表决票占有
表决权票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拟由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1月9日召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董事会会议备查文件
《广东金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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