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9
证券代码:838347 证券简称:金鼎光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金鼎光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戈良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1-6月公司与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年1-6月,公司基于生产运营需要,向关联方王志涛、冯文海控制的公司“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厂房11,045.00平方米,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西勤业路2号,2016年1-6月支付厂房及宿舍租赁费为1,359,064.13元。
向关联方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厂房及宿舍物业费为298,215.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王志涛、冯文海投资设立的公司;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7,050,000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7.90%。其实际控制人王志涛、冯文海为本公司董事。
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1-6月公司与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6.45%,系本公司关联股东,同时为本公司下游客户,本公司2016年1-6月向其销售光学镜片3,975,348.88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6.45%,系本公司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16年公司与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生产运营需要,向关联方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厂房11,045.00平方米,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西勤业路2号,预计2016年支付厂房及宿舍租赁费不超过3,000,000.00元。向关联方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厂房及宿舍物业费不超过700,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王志涛、冯文海投资设立的公司;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7,050,000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7.90%。其实际控制人王志涛、冯文海为本公司董事。
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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