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838347 证券简称:金鼎光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 8月 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年 8月 25 日1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峰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1-6月公司与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1-6月,公司基于生产运营需要,向关联股东王志涛控制的公司“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厂房11,045.00平方米,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西勤业路2号,2016年1-6月支付厂房及宿舍租赁费为1,359,064.13元。向关联股东王志涛控制的公司“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厂房物业费为298,215.00元。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实施现场投票表决。
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1-6月公司与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6.45%,系本公司关联股东,同时为本公司下游客户,本公司2016年1-6月向其销售光学镜片3,975,348.88元。
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公司基于生产运营需要,向关联方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厂房11,045.00平方米,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西勤业路2号,预计2016年支付厂房及宿舍租赁费为3,000,000.00元。向关联方中山市金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厂房及宿舍物业费为7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基于拓展客户,提高产品知名度,开拓市场,预计2016年向关联方彩晶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为镜片,销售金额预计为8,0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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