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南商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南商农科资讯
2021-10-21 16: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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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南商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



二○二一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与河南南商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商农科”、“公司”、“发行人”)于2020年12月2日签署《河南南商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并于2020年12月4日向贵局办理了辅导备案手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贵局的相关规定,民生证券严格按照《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南商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对南商农科的辅导工作。现将本辅导期(2021年7月-2021年9月)有关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工业化生猪养殖专用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始终坚持将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及客户需求作为核心动力,依托多年积累的专业技术与行业经验,致力于生猪养殖专用装备的深度研发、工艺优化和产品推广,从硬件、软件及服务全方位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养猪设备和技术服务。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年8月19日终止挂牌。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化生猪养殖专用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设备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栏位设备、自动供料及供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智能环控系统和智能精准饲喂系统等。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

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发行债券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本辅导期内,南商农科未发生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发行债券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二、本阶段完成的辅导工作



(一)辅导工作内容



本辅导期间,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等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工作



本阶段,辅导机构继续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辅导机构持续跟踪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上市规划、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辅导培训。



辅导小组对辅导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帮助公司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



民生证券先后通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等方式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与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沟通工作进展,针对人员管理和财务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司负责人进行讨论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3、组织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监管规定



辅导过程中,保荐机构组织辅导对象通过集中授课和自学的方式学习证券市

场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本辅导期内,保荐机构组织辅导对象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和IPO监管处罚案例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二)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民生证券继续委派赵永强、肖继明、马向涛、李斌、林龙、张傲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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