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该事项内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居忠、汪大联、张娜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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