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8333 证券简称:同百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688774337C
承诺主体名称 吴昊、潘秋霞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公司股
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回购)
公告编号:2019-014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6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統終止挂牌后6个月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吴昊、潘秋霞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吴昊、潘秋霞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6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陈大威、李鑫棠、吴培荣、黄建峰、郭衍恒、闵祥平、陈逞章、刘亚龙、陈福官、吴国平、马丽芬、韩林妹、葛梦桃、杜海松、钟勇良、孙正洪、颜盾白、戴传苟、李大超、王海国、王人伟、陈海鹏、包天文、周利平、蔡翠华、蒋科勤、邹龙、王静、李森梅;
二、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邮寄送达至公司(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3918816661@163.com。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自然人回购相对人提供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回购相对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三、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吴昊、潘秋霞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股票的成本,对回购相对人在公司挂牌期间取得的股票实施回购;
四、回购主体之间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潘秋霞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吴昊、潘秋霞签署的《承诺书》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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