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百科技: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同百科技资讯
2018-12-26 15: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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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6



公告编号:2018-044

证券代码:838333 证券简称:同百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资本运作战略规划,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股



公告编号:2018-044

票挂牌事宜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和潘秋霞女士共同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和潘秋霞女士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



公告编号:2018-044

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份的,取得股份时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邮寄送达至公司(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3918816661@163.com。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3、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潘秋霞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18-044

(五)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胜红



地址:上海金山区山通路555号



电话:021-57248868



传真:02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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